洪良国际保荐人之一遭香港证监会禁业三年
香港证监会昨日晚间宣布,禁止洪良国际造假上市案保荐人之一的兆丰资本前执行董事*腾忠重投业界三年,由2012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止。
兆丰资本是洪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申请的惟一保荐人。当时负责监督兆丰资本处理洪良国际上市申请事宜的交易小组负责人员及保荐人主要人员共有两名,而*腾忠是其中一人。另一保荐人,原兆丰资本董事总经理康晓龙已于今年6月被港证监会撤销牌照。
香港证监会称,经调查发现,*腾忠没有履行其作为保荐人主要人员及负责人员的职责。主要体现在:*腾忠没有妥善及充分监督交易小组;违反保荐人承诺及向联交所申报不实声明;且拒绝承认责任。
洪良国际于2009年12月24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不久其审计机构毕马威因一封员工举报信展开了对该IPO审计项目的核查,香港证监会及廉*公署随后介入调查。今年6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颁发命令,责令因财务造假而上市的洪良国际,以2.06港元/股的价格,回购其IPO之时发行在外的5亿股股票,耗资10.3亿港元,高于其IPO时所募金额。